公告單位:資訊處
公告種類:資訊安全宣導
公告標題:
教育體系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管理規範,使用電子郵件傳送「重要具敏感性資訊應加密傳送」以維資訊安全
公告日期:
2017/1/25 上午 08:46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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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內容:
若使用電子郵件傳送敏感性資料,應加密後再行傳送。各種軟體進行加密的方法,如附件,請各單位在必須利用電子郵件傳送敏感資料時,確實執行檔案加密。
教學版本:MicrosoftOffice2010、AdobeAcrobat8Professiona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