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單位:教務處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告種類:獎學金公告

公告標題:115年度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(教務處,115年4月8日止)
公告日期:2026/2/23 下午 01:04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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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內容:

  一、申請資格:(一)在籍學生。(二)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。(三)114-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一科低於60分(身障學生70分以上)
  
  二、須上傳114-1學期成績單、政府核發之清寒證明、身心障礙證明(無則免上傳)、師長推薦信、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、個資使用同意書、肖像權使用同意書。
  
  三、此獎學金採由學生線上申請後學校再線上覆核。請學生自行至下述網站申請:https://application.chf.ngo/award/education。(申請後請告知註冊組,以利校方覆核)